近日,省交通
综合执法局印发实施意见,聚焦
“提升执法质效,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提出强化数字赋能、强化执法监督指导、提高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协同共治,进一步提升交通综合执法质量和效能,确保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见实效。
强化数字赋能方面
按照“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一张网”的总体方向,结合指挥中心体系建设,自上而下推进基层执法装备配备;
推动单兵适用的手持执法终端、5G
布控球、车载电子抓拍设备等智能化执法装备建设;
持续推进全省各类型智慧执法装备的统筹接入工作,实现数据共享应用;
大力推进“数字上的执法”,丰富“守护2.0”系统功能模块,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一体化协同执法相关业务场景的实际应用;
持续完善丰富“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大数据模型,以数据分析、数据碰撞、数据挖掘发现治理漏洞或监督线索,实现企业、车船和运输行为精准监管。
强化执法监督指导方面
探索办案积分制,打造客观、多维度和符合交通综合执法规律的执法质效量化考评机制;
建立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收集、解析和发布机制,扩展案例应用,提炼并推广经验做法;
主动公开专项行动、执法服务、法治建设等工作内容,开展“执法站所开放日”活动,积极展示执法成效和队伍形象。
提高支撑保障能力方面
提升执法队伍存量素质,提高增量关口标准,健全执法人员退出机制;
深化“廉洁交通”建设,严格落实“廉洁执法”实施意见,继续推行“阳光下的执法”,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职能;
深化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弘扬交通执法正能量,不断提升行业文明形象和社会满意度。
加强协同共治方面
高质量完成长三角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监管和船载危险货物监管数据共享,推进危化品货主(码头)选船机制选船结果互认、不良行为信息共享;
制定《长三角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认定处理指导意见》,推动出台《长三角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发事件联合应急处置预案》《长三角交通运输执法案件移送办法》等;
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探索建立危货运输等协同监管机制,健全高速公路“入口劝返”超限超载车辆联动联查机制,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合动态监管机制,推动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综合治理,推进京杭运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共治共管;
巩固深化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与地方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区域协作”机制;
推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省市共监”“市县共监”工作模式,推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联合检查、办理和查处、统一专家管理、检查标准和结果运用的“三联三统”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