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北京经信局发布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京经信发〔2024〕20号),其中提到,对符合要求的节能改造项目,按照项目节能量给予不超过1200元/吨标准煤的资金奖励,且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项目总投资的25%。
同时,对符合要求的其他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给予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项目总投资25%的奖励资金。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原文如下: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经信发〔2024〕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力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培育产业绿色发展新动能,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推动实施。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