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由国家信息中心信息与网络安全部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共同牵头编制的《数字化转型 数字素养要求》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完成审定工作。
该标准提出了数字化转型数字素养总体框架,规定了数字化意识、数字化技术知识、数字化技术能力和数字化社会责任四个维度的要求,适用于对数字化转型从业人员数字素养的培训与评价。评审专家组认为,该标准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依据科学合理,一致同意标准通过审查。下一步,编制组将按照评审专家的意见对标准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完成标准报批。
编制组以该项团体标准为基础,提出的《数字化转型 数字人才技术能力和培养要求》国家标准(计划号:20242211-T-469)已经正式立项。编制组将尽快开展国标的研制,并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 数字素养要求》团体标准的宣传、推广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