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其中提出,到2027年,服务进出口额达到120亿元以上,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全省服务贸易总额的35%以上;到2030年,服务进出口额达到140亿元以上,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全省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十五五”时期服务进出口额年均增长5%以上,形成“传统服务贸易升级、数字贸易引领”的发展格局。
当前,全球经济格局深刻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服务贸易与数字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引擎、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在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进程中,推动服务贸易与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既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也是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增强经济发展韧性的战略选择。立足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需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产业融合为路径,全方位激活发展动能,书写服务贸易与数字贸易协同发展的新篇章。
与传统贸易相比,数字贸易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 交易数字化:从商品信息展示、交易洽谈、合同签订到支付结算,全流程通过数字平台完成,突破了时空限制,提高了交易效率。
· 服务智能化:借助人工智能、
大数据分析等技术,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服务,如智能客服、智能推荐等,提升了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
· 数据驱动化:数据成为核心资产,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应用,企业能够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优化产品和服务、预测市场趋势,实现精准营销和决策。
· 平台化运营:数字平台成为数字贸易的重要载体,连接供需双方,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了庞大的数字经济生态。
近年来,全球数字贸易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据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数字交付贸易出口额达到4.46万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50%,且这一比例仍在持续上升。
中国作为全球数字贸易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数字贸易发展成效显著。2024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突破2.63万亿元,同比增长10.8%,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数量不断增加,服务网络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中国在数字服务贸易领域也取得了长足进步,数字技术贸易、数字内容贸易等新兴领域发展迅速,成为推动服务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数字技术是服务贸易与数字贸易融合发展的“金钥匙”,要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完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构建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聚焦数字服务、数字技术等重点领域,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贸易平台企业,推动软件外包、远程医疗、数字金融等可数字化交付服务提质增效。鼓励传统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通过“制造业服务化”拓展产业链条,将研发设计、售后维保等服务纳入产业体系,实现服务贸易与制造业协同升级。针对数字贸易发展中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滞后等问题,要强化科技研发投入,完善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保险等成果转化机制,构建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标志,是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各国应积极拥抱数字贸易,加强合作与创新,共同构建开放、包容、安全、有序的数字贸易生态,为全球经济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