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立足自身产业基础与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布局数字经济与智能产业新赛道,持续完善产业生态、补齐发展短板、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为全国人工智能与数据要素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政策动能。
天津:明确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目标,构建全链条产业生态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为本地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划定清晰路径与量化目标。方案提出,到2028年底,天津智能机器人产业将形成“科技创新+场景牵引”双轮驱动发展格局,京津冀区域产业配套率提升至60%以上,产业产值年均增速超15%,核心产值突破200亿元,全面建成“研发—制造—应用—服务”全环节、“决策及控制—本体—核心零部件—集成服务”全链条产业生态。
在创新载体与技术攻关方面,天津将建成1个智能机器人创新联合体,积极争创1至2家国家级创新平台,重点攻坚主控芯片、操作系统、减速器、伺服电机等核心技术,落地20项关键技术产品。企业培育层面,计划培育产值超10亿元企业3家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同时,布局建设市级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敏捷智造中心及一批展示体验中心,打造不少于20个实景实训空间,在工业制造、特种作业、民生服务等领域落地100个以上示范应用场景,推动技术成果快速落地转化。
重庆:出台全国首部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
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施行,全文共6章45条,是全国首部系统性规范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细化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地方数据安全治理提供了标杆范本。
条例聚焦数据安全规范化管理,明确对重要数据实行目录管理制度,要求对重要数据动态更新、定期盘点,详细标注数据基本情况、责任主体、处理方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关键信息,同时明确目录不得包含数据内容本身,在保障数据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兼顾数据流通使用的灵活性,有效填补了地方数据全链条安全治理的制度空白。
河南:探索公共数据开放负面清单,明晰数据开放分类标准
8月2日,河南省数据局发布《河南省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共数据“以开放为原则、以不开放为例外”的核心准则,创新性提出建立公共数据开放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宽公共数据开放限制,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方案明确,公共数据开放主体将依托省、市级大数据平台政务数据目录,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属性、开放形式等核心要素,将公共数据统一划分为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三类,清晰界定不同类型数据的开放边界与管理规范,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湖南:全国率先明确省级公共数据运营服务收费标准
8月7日,湖南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依托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相关价格机制政策指导,落地全国领先的省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费规范。该标准明确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由基础服务费、数据产品和服务调用费两部分构成,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所有收费标准均设定为最高限价,有效规范数据运营收费秩序。
本次收费标准适用于湖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试行期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续将结合运营成本变化、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评估调整,在保障公共数据公益性的基础上,建立可持续的数据要素市场化运营机制。
江苏:立法赋能人工智能产业,强化行业自律与生态共建
7月31日,《江苏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地方立法形式护航人工智能产业有序高质量发展。草案重点明确了人工智能行业组织的职能定位,提出行业协会及相关组织需依照章程强化行业自律,主动参与技术研发应用、产业协同发展、政策咨询、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等重点工作,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同时,草案鼓励人工智能行业组织、产业联盟搭建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持续扩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放范围,推广行业典型应用案例,推进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夯实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数据底座,助力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北京经开区:推出“词元十条”,打造词元驱动智能经济新生态
8月5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关于支持词元驱动智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词元十条”),抢抓智能产业变革机遇,聚焦算力底座、词元调度、场景应用三大核心抓手,布局特色智能经济赛道。政策提出以夯实高性能算力底座为根基、掌握标准化词元分发调度权为核心、丰富多元实景场景应用为支撑,构建“工厂供词元、平台分词元、社区用词元”的全链条产业闭环,打造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新增长引擎。
福建:布局“十五五”新兴产业,完善AI算力与数据基础设施
8月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十五五”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将人工智能、数据要素产业作为新兴产业核心发力方向,全面完善AI产业基础设施体系。规划提出加快构建全省一体化算力网,推进福州、厦门、漳州公共智算中心建设,合理布局边缘算力节点,搭建全域协同的算力支撑体系。
同时,福建将做强人工智能中试基地,联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打造AI for Science创新平台,深入实施“数据要素×”专项行动,聚焦政务、医疗、海洋等重点领域,建设适配人工智能发展的AI-Ready高质量数据集,推进省级数据标注基地建设,构建系统化的数据资源开发服务体系,全方位夯实AI产业发展基础。
武汉:聚焦14大领域,推进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
武汉市数据局出台《武汉市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年)》,精准聚焦数据底座建设,为人工智能、数字产业发展提供核心支撑。方案围绕科学研究、先进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健康等14个重点领域,由市数据局统筹制定建设目标,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推进,武汉数据集团提供技术支撑与场景转化服务。
武汉将通过分类建设数据集、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共建、夯实数据供给基础、培育价值共创生态四大实施路径,系统化打造标准化、高质量、可复用的行业数据集,破解行业数据碎片化、质量参差不齐等痛点,激活数据要素产业价值。
成都: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筑牢人工智能安全伦理防线
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成都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办法》,坚持产业发展与安全治理并重,构建适配人工智能新业态的监管体系。办法明确强化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应用系统等全维度安全能力建设,对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的监管策略与产业扶持政策。
同时,成都要求依法设立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常态化排查化解人工智能科技活动中的伦理风险,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安全可控、合规向善发展,实现产业创新与安全治理双向平衡。
广东:出台全国首项健康医疗数据产权登记省级地方标准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15项省级地方标准,其中《健康医疗数据产权合规登记规则指南》(DB44/T 2891—2026)为全国首项配套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指引的健康医疗领域省级标准,将于2026年10月25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精准贴合健康医疗数据个人敏感信息集中、多方权属交织的行业特点,系统规范健康医疗数据采集、加工、使用、流通全链条产权登记行为,针对性解决行业数据权属界定模糊、合规流通落地困难等核心堵点,为广东健康医疗数据安全、有序、合规开发利用提供标准化依据,助力医疗数据要素市场化高效流通。
上海:发布首批数字公共服务目录,丰富数字服务供给
8月6日,上海市出炉首批数字公共服务目录,构建多元化、场景化的数字公共服务体系。本次发布的目录涵盖12个行业综合解决方案和90项数字服务产品,全方位适配各行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其中,行业综合解决方案聚焦核心业务链条,整合数据、软件、算力等多元服务能力,提供一体化转型服务;90项数字服务产品细分涵盖34项数据服务、6项模型服务、8项算力服务、18项智能体服务、16项软件服务与8项综合服务,全面丰富城市数字公共服务供给。
湖北:启动专项课题研究,探索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责任机制
8月3日,湖北省数据局发布2026年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聚焦公共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责任制实施路径研究”列为核心研究课题。课题将围绕全省“十五五”规划中“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责任制”的核心任务,系统梳理省内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制度体系,总结提炼典型地区的创新经验与实践模式,为湖北构建权责清晰、规范高效、安全可控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责任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方案。
山东青岛:启动数据治理成本归集试点,推动数据与财政融合
山东青岛由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牵头,联合多家医疗机构、公共服务中心启动公共数据资源治理成本归集试点工作,以党建引领打通财政管理与公共数据治理的协同通道,探索数据要素与财政管理深度融合的创新路径。
本次试点重点明确三大核心任务: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健全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二是统一标准规范,厘清公共数据资源治理成本归集口径;三是严守安全底线,统筹平衡数据开放共享与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为全国公共数据治理成本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提供青岛试点经验。
整体来看,全国各地正从产业培育、技术创新、数据治理、合规监管、服务保障、成本管控等多个维度持续完善数字经济与智能产业发展体系,形成“东部领跑、中部提速、西部特色发展”的良好格局。系列新政的密集落地,既有效破解了数据权属界定、安全监管、场景落地、产业赋能等行业痛点,也持续夯实了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数据要素产业的发展根基,将进一步加速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我国智能产业、数据经济向规范化、高质量、规模化方向持续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