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是广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湾区建设重要论述、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具体行动。国家部署拓展数智领域国际合作,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成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广东毗邻港澳,是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拥有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具备先行先试数据跨境制度创新的独特优势。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起草了《广东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由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正式印发实施。
到2027年底,数据跨境规范化、便利化、规模化程度显著提升,打造5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跨境重点场景。到2028年底,数据跨境赋能产业发展、服务提升、治理协同的作用愈发突显,数据跨境产业规模超2000亿元,数据跨境产业拉动的制造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增加值达万亿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全球数字化水平最高的湾区。
《工作方案》以数据跨境流动为牵引,系统推进“四个特”并构建国际合作平台,提出五方面任务:
一是用好用足特殊制度规则。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应用,探索备案“绿色通道”和“一次备案、多次使用”;推动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广泛应用并向广州、深圳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全域拓展;研制数字技术“湾区标准”,促进规则标准互认。
二是建设特定基础设施。推进“港数粤算”“澳数粤算”等跨境算力互联互通;建设省区块链网络与跨境可信数据空间,探索“空间即服务”;优化跨境通信枢纽,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扩容直连港澳光缆。
三是打造特色应用场景。围绕产业、民生、治理部署数据服务、医疗、教育、科研、制造、贸易、金融、便利化服务、协同化治理九类场景,涵盖“来数加工”、跨境诊疗、智能网联汽车、跨境电商阳光化、数字人民币、社保服务“湾区通”等。
四是培育特优服务生态。建设数据特区创新合作中心,培育合规安全、流通交易、技术服务三类生态,降低企业跨境合规与应用门槛。
五是构建国际合作平台。支持广州(南沙)、深圳(前海、河套)、横琴、汕头立足各自优势,深化与“一带一路”、葡语国家、东南亚及拉美等地区的跨境数据合作。
一是抢抓数据跨境战略机遇,构建开放型数字经济新格局。《工作方案》立足国家发展数智领域国际合作的总体部署,将广东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先行优势,与重大合作平台的制度红利系统叠加,以数据跨境流动为牵引推动开放型数字经济发展,为广东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了重要抓手。
二是释放重大平台制度红利,打造数据跨境“广东实践”。《工作方案》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平台已有探索基础上,首次系统提出“四个特”建设框架和23项具体举措,推动数据跨境从分散探索走向系统集成,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国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建设提供示范。
三是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与民生福祉,增进粤港澳居民获得感。《工作方案》既着眼产业赋能——拉动制造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增加值达万亿元,又聚焦民生服务与协同治理——推动跨境医疗、教育、社保、出行等高频场景数据互通,让大湾区居民和企业切实享受到数据要素便利安全流动带来的红利,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成为全球数字化水平最高的湾区。